內部結構 小常識

傀儡的基本結構分為頭、身體、雙手、雙腳四大部分
  南部 北部宜蘭地區
  傀儡戲較寫實,傀儡全身關節比較多。 傀儡戲較具象徵性,傀儡手腳的彎曲弧度不大。
手部 分為手肘、手脕、手掌三部分,手掌中設有中指和無名指、小指可併合的關節,左右手均同。 左右手不同,右手可開合握物,是為文手,左手則為握拳式的武手,再以布條連接身體的上身。但小旦的雙手均為文手。
腳部 分為小腳和腳盤兩部份,設活動的活關節或以繩子穿接靴子。腳部活動彎曲的弧度較大。 兩條著靴的長腳,以布條連接身體下部。
身體內部 均為竹篾編成的中空身體,以減輕戲偶的重量。南部也有身驅分為兩段的戲偶,彎身動作較自然,但大多數傀儡上身、下身都是一體。
傀儡的動作是利用絲線繫在傀儡身體的各關節處,
所有的絲線全繫於一個操縱板上
操縱線的多寡只是方便角色身段的演出,並無一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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