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A06】所得稅計算。 [回前頁]
民國九十一年度的所的稅,又要申報了,申報期間為九十二年五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其中的綜合所得稅的稅率,依綜合所得淨額的金額不同:
0~ 370,000元的部分是 6%
370,001~ 990,000元的部分是13%
990,001~1,980,000元的部分是21%
1,980,001~3,720,000元的部分是30%
3,720,000元以上的部分則是 40%
以綜合所得淨額1,645,700元 為例,應納稅額為 240497元。因為1,645,700多於37,0000,所以在370000以下的部分要課6%的稅,也就是就是370,000*0.06 =22,200;然後多於370001~990000的部分是13%,也就是(990,000-370,000)*0.13 =80,600;最後在990000~1645700的部份要算21%,以就是(1,645,700-990,000)*0.21=137,697,所以共應納稅額=137,697+80,600+22,200=240,497元。
請設計程式輸入金額,計算出應納稅額後輸出(輸出不必加逗點)。
【範例】
輸入:1,645,700 則輸出 240,497
輸入:1000 則輸出 60
輸入:400,000 則輸出 26,100
輸入:1,000,000 則輸出 104,900
輸入:2,000,000 則輸出 316,700
輸入:4,000,000 則輸出 94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