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以提供社會娛樂為主要功能的表演藝術,為了抓住觀眾,得隨時調整腳步、隨時做許多不同的實驗創新,以適應社會不斷的改變、競爭,和吸引觀眾、提供娛樂需求,對於四○年代以後的臺灣布袋戲而言更是如此──如果沒有了肯花錢買票看戲的觀眾,便失去了商業舞臺,它只能退居鄉間,在廟前野台演給神明看,一如今日的劇場。
然而,對於貼上了「傳統」標籤的表演藝術文化,現代社會所給予的,常是矛盾的和苛刻的要求。以布袋戲而言,臺北的精神貴族──台北文化人,在「維護傳統」的呼聲下,為它裱褙了燙金的「傳統布袋戲」的藝術框框來保護它和規範它。一旦突出這個框框之外,便下以「違背傳統」和「沒有文化價值」的斥責,等而下之的批評,便是「不倫不類」的情緒語言。這個臺北文化人所指稱「不倫不類」的布袋戲,即是指發軔於日據末期、興起於戰後、衰微於臺灣社會轉形期的七○年代,卻無辜被鬥臭於文化建設呼聲高倡的八○年代,所謂的「金光布袋戲」是也。
為維護正統,還有人要替掌中布袋戲實施清黨正名,建立藝術的㊣標記。曰:「掌中戲之名典雅,應專指傳統布袋戲;布袋戲之名較為通俗,係指一般野台、金光戲」,頗有正本清源的傳統使命感,語氣之肅然衷正,令人倒陽!
臺灣布袋戲自清代由閩南傳入以來,一直都在不斷的衍變發展當中。至二十世紀初才發展形成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表演藝術,在技藝上也有許多的改革創新,此即北管布袋戲,這是臺灣歷史文化環境因素使然。北管布袋戲興起之初,仍不免被當時的「法統」譏為「虎咬豬戲」,此後在臺灣的布袋戲不斷的有發展,曾幾何時,北管布袋戲也成了另一個傳統──相對於後來的布袋戲中的白字仔、劍俠戲、小說戲……等不同的表演形式而言,但以上幾種不同的布袋戲,因為多在一般廟會或小型劇場的演出,觀眾的多寡,並不直接影響到演出者的利益,在表演藝術上,除卻戲曲音樂和口白的使用稍有不同之外,基本上都是小戲台、鑼鼓戲曲音樂和唱腔、泉州式小戲偶、典型的中國傳奇和野史故事,此亦臺北文化人對「傳統布袋戲」的基本概念。
但興起於光復初期的金光布袋戲,純為應付商業劇場上的需要而改革,它是在戲院內演出,一般稱之為「內台戲」,觀眾的多寡對其生存有絕對的影響,因此,大戲偶、大舞臺是商業劇場內的實際需要。傳統的木雕小戲台──彩樓,加上小戲偶在戲院的演出,對觀眾而言是需要有非常的「遠見」,否則坐遠一點的觀眾只能當個精神貴族──只需陶醉在傳統的氣氛當中,而不必去欣賞。
木偶戲演出光靠戲偶動作是絕對吸引不了商業劇場內的觀眾,除非在故事情節上、或劇情的氣氛上、或演出者本身的唱作上有特別吸引人的地方,於是因應而生的是:情節故事上以強烈的恩怨情仇為主軸,附在正反兩方的江湖武林鬥爭之上,產生「東南、西北派」、「武當、少林派」、甚或儒、釋、道三教的江湖恩怨、武林情仇。金光布袋戲在當時而言,純粹是從戲劇的娛樂功能上發展:商業取向、商品化、通俗化、順應社會大眾品味。但是經過三十餘年的發展,在欣賞趣味上雖是通俗化,在藝術呈現上,也有許多的成就其實是超越傳統許多的、或者是另一個很有藝術風格的表演型態,例如在口白應用上、在想像力、在舞臺美術、燈光……等等。從表演藝術層面而言,金光戲仍是從布袋戲的表演特質上出發,而偶戲表演的藝術特色是在於劇情、人物造型、動作、口白、舞臺設計、服裝道具、時空背景上都有可以盡情發揮的想像空間,簡單的說,偶戲表演可以達到真人上臺演出所不能達到的效果和創造誇張的情境,可以將表演藝術上的特色發揮得淋漓盡致,在娛樂的價值功能上盡極表現能事,「傳統布袋戲」是另一套表演美學程式,雖然在戲偶的身段動作上,「傳統布袋戲」自有他在表演美學上的價值和文化上的意義,然金光布袋戲又何嘗不是。而金光布袋戲在表演美學上更是迴異,也更有主演者的個人藝術的表達空間。反過來說,即使是「傳統布袋戲」,在它的鑼鼓戲曲聲中,只剩多少唱腔、反來復去只用多少鑼鼓點?用錯多少曲牌?口齒是否清晰?動作是否生硬、公式化?劇情又是否單調?是否「傳統」二字便可化解一切的缺失?鑼鼓聲中便可陶醉現代人的鄉愁?鑼鼓音樂和小戲偶和彩樓就可以解釋布袋戲文化?
近十年來,在「恢復傳統」的口號下,「傳統布袋戲」雖是百年來精垂百練累積下來的技藝,演出也多是好戲,然這一代吃的卻是戲曲先輩、祖宗留下來的老本,非但沒有技藝的再累積,「傳統族」滿足於已有的知識和技能,沈醉於文化精神貴族的掌聲吹捧,而益發顯得老氣橫秋,不屑於「新」;創新布袋戲的表演型態,因為主要是娛樂取向的發展,在「轟動武林、驚動萬教」眼花撩亂四十年之後,也在新而多的娛樂項目陸續出現之後被取而代之,逐漸失去舞臺、失去觀眾,甚至失去電視螢光幕。金光布袋戲容有缺失,卻是三百年來臺灣布袋戲不斷的發展、改革,在經歷南管、潮調、北管、小說戲、劍俠戲……之後,從原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他也是臺灣布袋戲發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環,甚至可以說是臺灣近代布袋戲藝術的代表,不管他的表演形式是如何的「不倫不類」,他不曾欺侮過我們的童年、他領導過我們的想像空間、帶給我們娛樂、歡樂、不曾以「中華文化」的價值觀壓抑過我們,代替了無聊的填鴨式的音樂課、歷史課、語文課,更為我們保存了台語的使用習慣……。
我常想,如果臺灣不曾發展金光布袋戲的表演形式,而今天我們所見的金光布袋戲的表演形式是外國偶戲團的表演,或者他是臺灣布袋戲藝人教出來的洋徒弟所發展出來的,相信「精神貴族」們又是一番讚頌、自嘆不如和一片呼籲臺灣要創新學習的文化言論。令人尊敬的台北文化人,其想像和言論的不負責任比金光布袋戲更金光!
本文原載於《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