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有如水之載舟、載舟覆舟最終的主宰還是人,人有足夠的科技素養,就能夠駕馭科技為人所用。
其並無絕對的好壞善惡之分,端看人類是否有足夠的智慧、完善的機制與正確的態度將其運用在生活中,
具體述之即,一項科技的標準能繫於倫理社會的一般標準,任何科技發展的本質並無好壞,
問題在於人類對於科技如何的應用;而唯一能引導科技的發展走向正途的,是存在於人類內心的道德制約。
科技的發展,普遍存在著一個前題,都是為求提高人類的生命品質,假如一項科技的運用已脫離此一理念,
淪為私人營利工具,進而造成普羅大眾困擾及非屬於一項完善之發明,此外科技的發明亦應在一定限度、範圍條件內進行,
若不停加速,毫無節制,最終巨輪崩塌,人類走上滅亡的路
舉例來說:
資訊網路在現代社會中有著極具地位的位子,在生活中無論何處都可以看到網路的存在,上網購買車票,
上網購物,查看電影院的位置,上網預約限量商品,甚至交友娛樂,不用出門,只要靠網路便一切ok,
但網路也造成不少社會問題,許多年輕人在電腦前坐太久,造成身體酸痛,也有聽過在網咖做三天不離開的人下身癱瘓,
甚至暴斃猝死,網路犯罪也是時有所聞的,駭客入侵電腦造成公司組織的資料損毀,也因資料取的的太過容易,
不明資料版權者容易觸犯智慧財產權而吃上官司,一項科技的誕生,一定包含著正反兩個面向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