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Q&A
Q1:校車證如果遺失,如何辦理補發?
A:
(一) 到總務處填校車遺失補發申請書再由班導師及家長簽名後帶一張一吋相片及補發手續費100元,完成補發之手續。
(二) 校車證遺失之同學如不實之申請或借他人使用,經察覺除各記小過之外,並罰繳全額校車費。
Q2:如何申請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等補助款?
A:
(一) 軍公教遺族:需持有期限內之撫卹令正本或國防部發給功勛遺族就學證明書均可。
(二) 身心障礙學生:需持有殘障手冊。
(三) 學習障礙學生:請檢附鑑定證明書。
(四)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長需持有殘障手冊。
(五) 低收入戶子女:需持有鄉鎮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六) 原住民學生:戶籍謄本需註記「山地」或「平地」原住民。
Q3:公物損壞如何維修?
A:
公物損壞請至網路線上報修【總務處/管理規章/校產修繕/線上報修】。如故意破壞,除賠償之外須依校規處分。
Q4:退家長會費如何申請?
A:
(一) 條件:一家之中同時有二位以上就讀本校者(兄弟姐妹)。
(二) 證明文件:學生證。
Q5:如何辦理休學退費?
A:
(一) 辦理程序:持繳費收據(白、紅聯單) → [註冊組]簽章 → [會計室]核算退費金額 → [出納組]退費。
(二) 退費方式:撥入銀行或郵局帳戶(請備妥帳號、帳戶名稱)。
Q6:機車、自行車乘騎來校如何保管?
A:
(一) 學生自行車請停放於本校地下停車場並上鎖。
(二) 進修學校學生請將機車、自行車停放於指定停車場,並請上鎖。
Q7:為什麼校車要分二梯次接送?
A:
(一)為減輕學生車資負擔,每司機執行2車次任務便可由2車學生分攤成本,有效降低租賃費用進而減少學生負擔。
(二)因校地面積有限,95車次分2梯車次可避免校內外交通擁擠,以維學生安。
Q8:為什麼校車放學要先送近程再送遠程(上學先接遠程後接近程)?
A:
二班次放學先送近程再送遠程,可使全體學生返家時間最短(上學不遲到,放學整體時間最早到家):
※以短程需15分鐘、長程60分鐘車程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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