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Adolescence)這個字起源於拉丁字的“adolescere”,其意義是成長為成年期(to
grow into adulthood)(Steinberg,1993)。或是成長(to grow up)、生長達到成熟(to
come to maturity)(Atwater,1992)。從這裡可以看出「青少年」的原意就是要成長為成熟的成年人,或接近於成熟的意思。
「發展」(Development)是指整個生命期間,從開始到結束的改變和繼續(黃慧真譯,民83)。發展就是從生命的開始到結束的期間,在質與量上的改變,並且持續受到遺傳與環境交互作用影響之過程。改變是持續一生的,不但身體成長,各種心理特質也產生質與量的變化,並且靠著生長和學習兩方式來進行,使人類逐漸具有複雜的行為模式,以適應複雜的生活。 「青少年」與「十幾歲的孩子」(teenage years)被認為是同義字,大約在十三歲到十九歲之間。但是從青少年行為特徵上來看,它並非只是很單純地導源於青春期快速身體變化的結果,而是也會受到各種心理及社會因素的影響,亦即青少年是會受到本身身體、心理改變與家庭、學校、社區等環境因素交互作用的影響(Atwater,1992)。因此,青少年的發展有賴於生理因素、心理因素與社會因素的交互作用。 「青少年期」最好的定義是介於兒童和成人期之間一段快速成長的時期,不只是生理的成長,還包括心理與社會性的成長。所謂「青少年發展」就是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來探討介於兒童期與成人期之間的青少年,在身體方面的快速成長,以及伴隨而來的智力、情緒、社會、人格等方面趨向成熟改變的歷程。也就是說;青少年期間,在環境中以其所具有的遺傳傾向,隨著時間的推移,個體在身體和行為方面所產生的質和量的變化,最後導向成熟的過程。除了外表身體須要成長得像大人,還需在認知、情緒、社會、人格等各方面的發展也須成熟。因此,在走向成人的道路上,並非是容易的事,須要經過漫長歲月的成長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