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穩定病人的生命狀態:
對於一個嚴重創傷的病人,除了可見到外傷及骨折外,還常伴隨有其他器官的傷害。如因臟器破裂而引起的腹內出血,顱內出血、氣胸、血胸、心臟血管傷害等,而這些傷害往往會致命,必須馬上或盡快處理。此時必須做一個綜合完整的判斷,或是就已有的設備維持基本生命表徵,再於骨折處快速固定後就醫或是直接送醫處理。千萬不可花過多的時間於骨折固定上,而忽略了生命表徵的維持。 二、對於所有懷疑骨折處,都須當作骨折處理: 對於骨折的初步診斷,最簡單的症狀就是疼痛及肢體關節異常的位置或移動。但也有例外的情形,如有些小孩子的嫩枝性骨折(greenstick fracture)或大人的擠壓性骨折(impacted fracture)除了疼痛腫脹之外,並無異常的移動;此外,意識不清的患者也不易判斷骨折的位置。此時對於懷疑骨折處,如異常疼痛、異常腫脹、瘀血之處,或意識不清患者的頸部,只要在時間許可範圍內,皆應盡量給予固定。 三、盡量減少受傷部位的移動: 在做固定時,動作要快以節省時間,但更要輕柔,以免骨折處再度受傷。 四、盡量將受傷部位顯露出來: 對於給予固定的受傷部位,須將表面的衣物清除或剪開,如此才能檢視有無傷口存在,同時可避免固定時,衣服的皺褶或堅硬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