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中等以上學校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及本校實際狀況訂定之。

目的:

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激勵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維持社會秩序,使之成為循規蹈矩的優秀國民。

實施要領:

一、車站輔導:

(一)配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校外會實施公車站聯合糾察勤務,由教官率四名糾察每週輪值。

(二)由大順路教官兼負巡查候車站、建興及大順路口,並派糾察值勤及指導學生進站排隊,糾正服裝不整、行為不端或頭手伸出車外及站立車門妨礙進出等學生。

二、重要路口的輔導:

三、聯合檢查:

四、隨車校外巡查:

五、於上、放學或重點時間,均請高雄市交通大隊暨本校警勤區之治安單位協助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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