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本辦法依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訂定之。

貳、目的:

執行交通安全委員會的決議,協調各處室人員徹底實施本校交通安全教育計劃,確實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參、組成人員:

單位處室
班導師
人事室
總務處
學務處
教務處

13

11

10

12

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委員、顧問之聘請

協助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交辦事項

配合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推展工作

校區教學環境佈置

交通器材購置與維護

糾察隊裝備購置與維護

繪製校區交通警語、標誌、標線

校車管理與維護

校車路線的規劃與分配

停車場的規劃與分配

糾察隊編組、訓練與輔導考核

糾察隊崗位編排及任務分配

糾察隊裝備申購與管理

路隊編組、名冊建立、訓練與輔導考核

校車隊編組、名冊建立、回報系統釐定、車隊長選定、會議安排及輔導考核

學生有照機車申請、管理及輔導考核

學生違規騎乘機車處理辦法及輔導

處理偶發事件

舉辦才藝競賽

舉辦教育測驗

教學資料蒐集與展覽

教學環境佈置

材料與教具製作管理與維護

教學進度之釐定與劃分

督導教學實施

協助教學資料收集

協助教材編撰及教具製作

協助教學環境佈置

協辦教育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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