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家商暨樹德科大專任教職員工子女就讀本校獎助辦法
103年6月26日修訂
一、依據:依90年5月5日董事會第12屆第三次董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目的:為感謝本校專任教職員工之辛勞及貢獻,並且鼓勵其子女就讀
本校,特訂此辦法。
三、獎助對象:本校暨樹德科大專任教職員工子女就讀本校者。
四、獎助認定及獎助金額:
(一)因應12年國教免學費政策,自103學年度起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子女
就讀本校,每學期獎助5000元整。就讀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子女,其
家戶年所得在148萬以上,每學期獎助20000元整。
(實用技能班、輪調班及特教班均為2000元)。
(二)樹德科大專任教職員工子女就讀本校,每學期獎助5000元整。就讀
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子女,其家戶年所得在148萬以上,每學期獎助
10000元整。
(三)101學年度和102學年度入學舊生,依原辦法辦理。
五、辦理時間:開學後一個月內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六、經費來源:由人事室編列預算支應。
七、本辦法經行政會議決議,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