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家商專任教師國內外研習補助辦法

                                   行政會議通過1010928

一、目的:

  ()、為提昇教師教學品質,促進教師專業技術能力。

  ()、擴展視野與國際接軌,以利校務發展及競爭力。

二、辦法:

  ()、國內研習:

   1、利用寒暑假各科教師可邀請國內專家學者在校內舉辦或赴各專業職場研習。

   2、兼任教師及不同科別教師亦可參加,提昇教師教學品質。

3、校外研習須專案申請,事先提出計畫,經校長裁示核允亦得以辦理。

4、所需相關費用由學校支付(含校外研習費用及酌付交通費)

5、研習結束需繳相關單據辦理核銷,不得超過該學年度(七月底前)

期不予受理補助。

 ()、國外研習:

      1、限專業技術性研習,本校專任專業類科教師在校服務滿三年以上

均可參加,三年內出國研習一次為限不得重覆(如遇到各科特殊狀

況,請專案提出,經相關單位審核通過,呈校長核允不在此限)

      2、專業技術研習時間不限寒暑假,但因參加研習所缺學生課業,由本

科教師相互分擔,學校不另付鐘點費(但事先須附實施計劃,經由

相關單位核示,呈校長批准後實施)

      3、國外專業技術研習在亞洲地區每人補助台幣二萬元,其他地區每人

補助台幣三萬元,教師參加國外或帶學生出國比賽補助金額亦同。

      4、返國後,撰作專題報告或實務示範與相關教師分享經驗。

三、經費來源與員額掌控:學校每年編列預算台幣100萬元支付上述各項費用,如申請者超出預算,得視所需緩急,做適當調整,但不可超出預算。

四、核銷方式:請同仁返國自行將機票票根或登機證及旅行社開立之代轉付收據辦理核銷,不得延誤超過該學年度時間(七月底前)逾期不予補助。

五、安全權益:上述教師出國期間應注意安全,有關保險事宜請自理,如發生意外事故本校不負責任,並依當地地區有關法令規章辦理,如有違反,影響國家形象或損及校譽情事,得由人事室簽呈議處。

六、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