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主任:
1.秉承校長交付任務,承辦全校人事工作。
2.擬定本校人事管理規則。
3.教職員工遴聘,派用之工作。
4.教職員工差假,出勤之登記處理。
5.簽擬教職員工薪俸之敘薪。
6.辦理教職員工公、勞保及健保工作。
7.辦理教職員工退休、資遣與撫卹。
8.人事資料表冊保管登記及呈報。
9.各項證明文件之核發。
10.教師登記之擬辦。
11.辦理教職員工考核晉級等。
12.教職員工獎懲案件之簽擬。
13.教職員工出差、值勤之查核與編排。
14.人事助理人員工作之分配與管理。
15.有關人事案件之簽核。
16.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助理員:

1.

秉承主任之意旨,承辦全校人事業務。

2.

本處室所有証明文件等公文之擬辦

3.

辦理任、免、遷調、差假、勤惰及考核獎懲案件登記及通知。

4.

登載核算教職員工期末考核及晉級等事宜。

5.

辦理教師登記、進修及研習等工作。

6.

登記保管教職員工人事資料、彙整統計表冊等 。

7.

校務會議、行政會報、慶生會等會之通知或編排。

8.

教職員工值勤等工作之排定。

9.

辦理教職員工退休、資遣和撫卹等工作。

10.

辦理教職員工公、勞保及健保等工作。

11.

有關人事室之事宜 。

職掌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