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社會酒後駕車的行為時常可見,往往都是人們貪圖一時的方便,而導致其他人不信喪命,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無論道歉多少次,我相信那些死者家屬絕對不會諒解的,有些人都認為反正撞死人只要賠一些錢就沒事了,也因為這樣,每年的酒駕事故發生率越來越多,如果政府能全心專注正視這個問題,我相信一定能讓酒駕事故的次數慢慢減少,並且要加強宣導,也要重新擬定酒駕事故的罰則,這樣一來,除了能給那些酒後駕車的人一些警惕,也可以平定民怨。
每次只要看到有關於酒後駕車事故的新聞,心裡都不禁感慨一下,為甚麼每次都要等事情發生了以後才來後悔,難道都不能按照正確的管道來處理嗎??
喝了酒,不管有沒有喝醉,都應該叫計程車或是請沒有喝酒的同事載你一程,可是有一些人很固執,一直說自己沒醉,等到事故發生後才來道歉,如果是你,你會原諒他嗎??但如果是我,我是絕對永遠不會原諒,甚至希望把他的罪行判得越重越好,若是一條命是能用錢來換取,那這個社會不就不需要法律的存在嗎??所以我覺得人們應該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雖然俗話說:「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是只要做好萬全的準備,就一定能將事故發生率降到最低,也可以讓家人能不用提心吊膽的過生活,只要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除了保障你的安全,也保障了別人的安全,不是一舉兩得嗎??
其實如果沒有酒後駕車的行為,政府也就不需要一再的擬定罰則,一般人喝酒完,因酒精的關係,會讓人有些神智不清,胡言亂語,而且通常喝酒都原因都是為了應酬,或是朋友出來喝一兩杯,喝酒沒罪,但是酒後開車就有罪,開車沒罪,可是開車喝酒就有罪,經過這幾年來的統計血液中酒精含量零點零三以下,清醒無明顯影響,幾乎與未飲酒無異;零點零三到零點零五,駕駛人心境逐漸變幻不定、視覺與反應靈敏度減弱、對速度及距離的判斷力差;零點零五到零點零八,反應遲鈍、駕駛能力受損、遲而不決或決而不行;零點零八到零點一五,判斷力嚴重受到影響、體能與精神協調受損、駕駛人之體能困難度增加;超過零點一五,駕駛人視線模糊進入恍惚狀態、駕駛不穩定、判斷力減弱;超過零點五,已無法開車。這些統計都是從酒駕車禍中一點一滴的慢慢蒐集起來的,而且我也覺得酒駕同乘者也要一起受罰,因為除了沒有阻止駕駛者這種違法的行為,還跟駕駛者一起違法,這種行為真是令人不恥,如果人人都守法,那這個社會就可以省下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如果感覺自己精神欠佳,那就切記「不要開車」,而且寧願多花錢叫輛計程車,也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古人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而且酒精對人體的反應影響有兩項:一、視覺能力變差:酒精使視覺神經系統短暫麻痺,造成視力模糊,嚴重時眼瞼會沉重而不自覺闔上。二、運動反射神經遲鈍:喝酒後人的反應會變遲鈍,要踩煞車時已較正常狀況下慢了一兩秒,結果會增加很長的煞車反應距離。而酒精對人體暨駕駛行為之反應影響:酒後人體會受酒精影響,使視覺神經系統短暫麻痺,造成視力模糊,嚴重時眼睛會沉重而不自覺闔上;喝酒後人的反應會遲鈍,要踩煞出提起腳時,其實已較正常情況慢了一下,結果會增加很長的煞車距離。
現在為了能減少一些酒駕事故,而做了酒駕防治宣導的名言,例如:「酒後駕車,害人害己」、「交通安全第一,平安回家最好」、「遵守交通,人人有責」、「醉翁之意不上路>」、「交通守法行,快樂平安歸」、「喝酒不開車,安全有保障」、「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酒後駕車受重罰,清醒上路免觸法」、「酒後改搭計程車一路順暢平安歸」、「酒後駕車如臨淵之車、一步之差終身憾」等,這些都是為了警惕那些酒駕事故的人們,告訴他們喝完酒後,應該怎麼做才是正確也安全的方法,也可以解救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