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修訂公布之「幼稚園課程標準」,幼兒音樂活動目標如下: 1.增進幼兒身心的均衡發展。 2.激發幼兒愛好音樂的興趣。 3.培養幼兒對音樂的基本能力。 4.啟發幼兒對音樂的表現能力。 5.發展幼兒親愛、合作、快樂、活潑的精神。 幼兒音樂教育並非只是學習樂器的技巧為主,而是培養其對音樂的興趣。音樂包含三大要素,即聽音、節奏與唱遊。幼兒音樂教材內容選擇須能配合嬰幼兒能力與興趣,歌詞簡短符合幼兒的生活經驗,並以輕快活潑方式進行教學。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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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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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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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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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日常生活的經驗。 2.自然現象。 3.常見的動植物。 4.紀念節日。 5.故事、遊戲。 6.兒歌及地方童謠。 7.表演用的內容。 |
1.歌詞:意義、長短應適合幼兒發展,內容生動活潑,富有表情。歌詞長度以8~16小節為宜。 2.音域和音程:中央C到高音C,音程以三度音到五度音為。 3.節奏:二拍、四拍及三拍。"伴奏:簡單和聲、節奏明顯 |
1.先引起動機,老師將歌詞編成故事,並利用故事圖引起幼兒學習的動機。 2.仿唱和聽唱。 3.先讓幼兒熟悉歌曲的音調和節奏再教歌詞。 4.動作可由幼兒自編或師生共同創作。 |
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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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動作練習。 2.模擬日常生活習慣與事物。 3.模擬動物的動作。 4.有表情及故事性的模擬 動作。 |
1.選甪節奏明顯、快樂活潑、易 表現動作的樂曲。 2.動作的選擇宜與幼兒動作發展 配合。 3.應由大肌肉的活動,慢慢到手 腳的聯合活動,以至全身的活 動。 4.配合幼兒的生活經驗,選擇幼 兒喜愛的事物為題材。 |
1.應培養節奏感,教學時須 有樂器伴奏。 2.隨著音樂的節拍先練習拍手的動作,再進行各種模擬動作或行進動作。 3.鼓勵幼兒自由創作。 4.教師與幼兒同歌共舞,更 能增進幼兒的興趣。 |
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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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聆聽各種聲音:(1)動物的叫聲。(2)機器發動聲。(3)自然界的各種聲音。 2.樂曲欣賞。 3.辨別聲音的大小、高低、強弱、快慢、長短。 |
1.錄下日常生活常聽到的聲音,再放給幼兒聽。 2.凡是幼兒有興趣的樂曲,都可 以給幼兒聆聽或欣賞。 3.教幼兒如何欣賞別人的唱歌、 表演、合奏。 |
1.讓幼兒常聽同樣的曲子。 2.讓幼兒能自由自在地聽。 3.錄下幼兒自己的聲音,透 過幼兒自己的聲音、語言 、身體的動作來感受聲音的大小、高低、強弱、快慢和長短。 |
(資料來源:教具設計與製作.龍騰出版社.蔡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