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修訂公布之「幼稚園課程標準」,幼兒音樂活動目標如下:

1.增進幼兒身心的均衡發展。
2.激發幼兒愛好音樂的興趣。
3.培養幼兒對音樂的基本能力。
4.啟發幼兒對音樂的表現能力。
5.發展幼兒親愛、合作、快樂、活潑的精神。

 幼兒音樂教育並非只是學習樂器的技巧為主,而是培養其對音樂的興趣。音樂包含三大要素,即聽音、節奏與唱遊。幼兒音樂教材內容選擇須能配合嬰幼兒能力與興趣,歌詞簡短符合幼兒的生活經驗,並以輕快活潑方式進行教學。
  有關教材及教法的詳細內容請參閱下表:

內容
教材說明
教學方法
唱遊

1.有關日常生活的經驗。

2.自然現象。

3.常見的動植物。

4.紀念節日。

5.故事、遊戲。

6.兒歌及地方童謠。

7.表演用的內容。

1.歌詞:意義、長短應適合幼兒發展,內容生動活潑,富有表情。歌詞長度以8~16小節為宜。

2.音域和音程:中央C到高音C,音程以三度音到五度音為。

3.節奏:二拍、四拍及三拍。"伴奏:簡單和聲、節奏明顯

1.先引起動機,老師將歌詞編成故事,並利用故事圖引起幼兒學習的動機。

2.仿唱和聽唱。

3.先讓幼兒熟悉歌曲的音調和節奏再教歌詞。

4.動作可由幼兒自編或師生共同創作。

韻律

1.基本動作練習。

2.模擬日常生活習慣與事物。

3.模擬動物的動作。

4.有表情及故事性的模擬 動作。

1.選甪節奏明顯、快樂活潑、易 表現動作的樂曲。

2.動作的選擇宜與幼兒動作發展 配合。

3.應由大肌肉的活動,慢慢到手 腳的聯合活動,以至全身的活 動。

4.配合幼兒的生活經驗,選擇幼 兒喜愛的事物為題材。

1.應培養節奏感,教學時須 有樂器伴奏。

2.隨著音樂的節拍先練習拍手的動作,再進行各種模擬動作或行進動作。

3.鼓勵幼兒自由創作。

4.教師與幼兒同歌共舞,更 能增進幼兒的興趣。

欣賞

1.聆聽各種聲音:(1)動物的叫聲。(2)機器發動聲。(3)自然界的各種聲音。

2.樂曲欣賞。

3.辨別聲音的大小、高低、強弱、快慢、長短。

1.錄下日常生活常聽到的聲音,再放給幼兒聽。

2.凡是幼兒有興趣的樂曲,都可 以給幼兒聆聽或欣賞。

3.教幼兒如何欣賞別人的唱歌、 表演、合奏。

1.讓幼兒常聽同樣的曲子。

2.讓幼兒能自由自在地聽。

3.錄下幼兒自己的聲音,透 過幼兒自己的聲音、語言 、身體的動作來感受聲音的大小、高低、強弱、快慢和長短。

(資料來源:教具設計與製作.龍騰出版社.蔡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