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學生自行車管理辦法

一、依據
1、樹德家商學務處年度計劃。
2、本校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3、交通安全實施計畫。

二、目的
1、使學生安全上下學及實施安全教育之預期目標。
2、為使學生上學方式多一份獨立自主性,加強學生學習成長。
3、維護校區秩序及學生行車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養成學生良好之生活規律為目的。
4、為加強對騎自行車同學之管理,使學生養成遵守規定之觀念及態度,維護學生權益及學校校園整齊。

三、實施辦法
(一)每學期開學,即實施全校學生之上學交通工具之調查,並由總務處統一編排路隊。
(二)全校學生分步行(家長接送、公車)、校車、自行車隊等三類。
(三)由值星教官、值週老師、秩序幹部指導學生路隊之上下學。
(四)自行車停放車棚校方只提供放置場地之義務,不負賠償之責任。

四、自行車停放地下室車庫之管理
(一)自行車管理是落實學生生活管理的基本工作。
(二)由總務處設置地下室車庫集中停放,並派人協助管理以防失竊與零亂。

五、自行車安全之管理:
(一)自行車停車庫開放時間於上午六點半至八點,下午三點四十五至晚間七點。
(二)自行車需停放在學校地下室自行車停放專區及個別專屬停車架上。
(三)騎自行車必須戴安全帽。
(四)自行車不得在校區內行駛,以維護校區秩序安寧。
(五)自行車僅能一人使用,不可單車雙載違者違者將予勸導。
(六)騎乘車輛必須戴安全帽並每部自行車請加上鎖,以防失竊。
(七)自行車不可加裝沒必要之裝備(如火箭筒等)。
(八)自行車騎乘至校門左(美體護膚)、右(曼都美髮廳)30公尺,需下車推自行車進學校地下室自行車停放區。
(九)未停放至規定的區域,亂停者以糾正改善。
(十)學生未經允許不可至停放自行車處,違者視為有違規意圖辦理。
(十一)途中自行車歸隊一路行進,不得超車或兩路以上併行及勾肩搭背。
(十二)將要騎出巷弄口時,最好停車察看,確定無人、無車後再通行。
(十三)騎乘自行車必須騎在慢車道上並以隨時都可以停下來的速度(與前車距離約3公尺)行駛。
(十四)途中如有發生交通事故,先發現之同學應立即做適當處置,並以最迅速之方法向學校有關教官及師長報告並與警察單位連繫。

(參考資料: 台南縣立新化國民中學學生腳踏車管理辦法)

六、其他

本校設置自行車停車場,可容納約五百輛自行車停放。
自行車停置地點有清楚的標示,維護自行車行駛人的使用安全。
本校自行車停車場之車道單獨設置,與機車車道分開以保障學生安全。
自行車道路口於上學時段,設置秩序幹部協助管理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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