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來
「鳳山」本來是一座山的名字。在現在鳳山市的南方,原來是一層又一層連續小山丘,在這些小山丘的前面有一座比較高的山峰,叫做「太平頂山」。當我們遠遠的看過去,這座山峰就好像「鳳冠」一樣,如果再加上左右兩邊高低起伏的小山丘,就可以感覺到這一隻「鳳」像要張開翅膀往上高飛的
樣子,所以這座山又被叫做「鳳山」,而這座山附近的地區也就用「鳳山」來當做地名。其實鳳山市在很早的時候,叫做「埤頭」。當時滿清政府派人接管臺灣,設立了鳳山城,也就是現在的高雄市左營區,又叫舊城。過了一段時間,覺得舊城的風水不好,才在埤頭建立了另外一座鳳山新城,也就是現在的鳳山市了。
|
鳳山沿革
1、宋元時期
|
臺灣原為荒島,住有原住民,孤懸於中國大陸版圖之東南海上。宋代以前,有關「臺灣」之記載,尚付闕如;既使史籍記載漢人早已登臺,仍頗多爭議。
宋室南渡,才有關於「澎湖」見諸南宋理宗寶慶年間【一二二五∼一二二七年】趙汝適所著「諸番志
」中,提及「泉有海島,曰澎湖,隸晉江縣」。元順帝至正二十年【一三六○年】,正式在澎湖置巡檢司,隸屬福建泉州同安縣。迄明太祖朱元璋登基,偏重北疆防務,無意經營臺澎,遂於洪武五年【一三七二年】議徙澎湖居民內遷漳泉,澎湖巡檢司乃撤廢。 |
2、明鄭時期
明代中葉以後,海盜進出臺澎,俞大猷曾追擊林道乾至澎湖,並留兵駐紮。迄林道乾遠遁,乃重設巡檢司,仍屬泉州同安縣,未幾又遭裁撤。
萬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為防範日本國豐臣秀吉進擾雞龍【基隆】、淡水,復在澎湖設兵戌守。萬曆三十年【一六○二年】浯嶼【金門】把總沈有容,曾率部入臺灣本島,收泊大員【安平】。明末鄭氏渡海來臺以前,中國對臺灣之經營,僅限於澎湖派兵駐守,行政體制並未深入臺灣本島。明天啟元年【一六二一年】,海澄人顏思齊入據臺灣,鄭芝龍隨從,漳泉移臺耕墾者日增,惟囿於臺南近郊一帶。天啟四年【一六二四年】,荷蘭人入據台灣南部,在大窩灣【安平】築熱蘭遮城為治防臺灣政廳之始。
永曆十五年【一六六一年】,延平郡王鄭成功親率大軍驅逐荷蘭人,收復臺灣。五月克赤崁城,始設置郡縣。改赤崁為東都明京,設承天府,府下設天興、萬年二縣。萬年縣轄域包括今之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高雄市;縣治初設於二層行【高雄縣湖內鄉太爺村】,後移置興隆莊【左營】,置知縣一人,掌理管轄區域之政事。首任知縣為祝敬。
永曆十八年【一六六四年】,鄭經嗣位,改東都為東寧,依明舊制,中央政府在監國【寧靖王朱術桂】下,設東寧總制、護理,並分設吏、戶、禮、兵、刑、工等六官執政;陞天興、萬年二縣為州,各置知州一人。
3、清初時期 |
迄清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年】七月,鄭克塽
降清,臺灣入清版圖,萬年州共歷三任知州,分別是葉亨、謝岩、張日曜。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年】四月下詔設置臺灣府,隸福建省,府下領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澎湖設巡檢。鳳山設縣始於此。
直至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臺灣割讓日
本止,其間二百一十三年,鳳山縣始終維持縣治,其轄區範圍曾有若干變更。 |
4、鳳山縣署變遷
鳳山縣舊城位於興隆莊【左營】,為臺灣最早之古城。
乾隆五十一年【一七八六年】林爽文起事,攻陷鳳山縣城,文武官員均殉職。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亂平,縣城遷往大竹橋莊下埤頭【鳳山市】,改稱新城。鳳山縣治遷移新城後,嘉慶十年【一八○五年】,又逢海賊蔡牽作亂,其黨羽吳淮泗攻陷新城。亂事底定,又有遷縣治回舊城
之議,並由官民籌集經費建築石城【老古石】,至道光六年【一八二六年】竣工。但因是時新城已漸繁榮,舊城縣治功能不彰,復因知縣杜紹祁突然病逝,縣治遂始終未遷回舊城。
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年】,臺灣建省,置三府【台北、台灣、台南】、一州、十一縣;鳳山、安平、嘉義、恆春等四縣及澎湖一廳,隸屬台南府。
5、清末日治時期
中日甲午戰爭,清廷戰敗,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三月,李鴻章與日方代表簽訂馬關條約,割台灣、澎湖予日本。六月,日本旋任樺山資紀為第一任總督,遣兵入據台灣,並頒「台灣總督府假【暫行】條例」,正式設治。參照清代舊制,將三府改為三縣【台北、台灣、台南】。台南縣下置
鳳山、恆春、台東三支廳。八月六日頒佈總督府條例,地方行政制度改為二縣、二民政支部,原設之台灣、台南二縣,改設台灣、台中二民政支部,隸屬於台灣總督府民政局。台南民政支部下設鳳山、恆春二出張所。翌年回復三縣一廳,鳳山支廳仍屬台南縣。
光緒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改三縣一廳為六縣三廳,廢原有支廳,原台南縣劃分為台南、嘉義、鳳山三縣。光緒二十七年【一九○一年】,廢縣及辦務署,改為總督府、廳二級制;鳳山廳下置打狗、阿公店、楠梓坑三支廳。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第八任總督田健治郎廢西部台灣各廳,改設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五州。鳳山廳改隸高雄州,稱鳳山郡【降格】,轄鳳山街、小港及鳥松兩庄。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台灣省總督府以第九十號令廢高雄郡及高雄街,設高雄市【升格】,仍屬高雄州管轄。日人據台長達五十一年,至民國三十四年八月,我國抗戰勝利,台灣始重歸祖國懷抱。八月,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九月一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重慶成立,綜理台灣全省政務。
6、光復時期
本省光復之初,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忙於接收,乃沿用日本佔據時期舊制,僅易縣市名稱,將台灣分八縣及九省轄市。高雄縣由州改縣迄今,而根據「台灣省鄉鎮組織規程」,廢鳳山街役場,改稱「鳳山鎮」,明國五十九年九月,鳳山鎮人口已達十萬零一千五百餘人,而各項建設已符合設立線下是條件,自民國六十一年七月一日起,鳳準正式升格為「高雄縣鳳山市」。
鳳山的象徵:市徽
市徽圖義:
鳳山市徽以、藍底實心梅花、中嵌白色「山」型、以梅花的第四花瓣一端穿至「山」形字白處成一隻鳳、內涵是表微著:「鳳山市全民勤奮努力的艱鉅成長歷程,和光輝的歷史及永無止境的發展」、同時蘊含著中華民族堅忍不拔、自強不息的立國精神及五千年悠久光輝燦爛的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