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九年政府鑒於一部份省轄市經濟貧弱,各縣人口不均以及各縣市面積過大等因素,不利於實施地方自治,乃於八月十六日,行政院第一百四十五次會議修正通過「台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於同年九月八日公布施行,據此次調整方案,將原八縣九省轄市劃分為十六縣、五省轄市,原各區區署裁撤,原高雄縣合屏東市,劃分為高雄、屏東二縣,琉球鄉從此歸屬屏東縣治。

  同年十一月一日許新登當選光復後首任民選鄉長。翌年琉球鄉衛生所相繼成立,鄉農會早在三十八年十一月成立,而琉球區漁會、琉球郵局兩單位亦分別於四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及四十九年十月五日次第創設。

  五十二年三月政府為便利鄉民對外之電話特設琉球電信代辦處,六十七年九月廿一日復將代辦處改設為琉球電信局,繼於六十九年一月四日,將原手搖式電話換裝為自動撥號電話,至此,琉球之機關、團體大備。今人口約一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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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代
千人,全鄉行政區域有本福村、漁福村、中福村、大福村、天福村、南福村、上福村、杉福村等八村,民間習慣劃分為四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