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隊安全防護|跳躍|啦啦隊編排理論|詳細動作|回首頁

(一)段(High)

舞伴特技、金字塔結構之高度表現單位。

1段:直立姿勢身高的高度。

0.5段:直立姿勢身高的一半。

從1段→1.5段→2段→2.5段。高度越高,段就愈多。

(二)層(Layer)

舞伴特技、金字塔的重疊組合表現單位。

1層:一個人著地站立之狀態。

2層:體重1/2以上負荷於第一層的舞伴。

3層:體重1/2以上負荷於第二層的舞伴。

(三)底層隊員(Base Person)

舞伴技巧動作時處於第1層的隊員,至少有一足的重心是站在地上,在表演時對另一位隊員有支援的作用。

(四)頂端隊員(Top Person)

舞伴技巧動作時於上層的隊員。

(五)保護員(Spotter)

直接與表演者有關的人,其任務是協助或保護舞伴技巧動作時能安全著地,保護員一般是不參與基本架構表演,主要是支援或關照危險狀態的安全。

(六)扶住(Hands on)

在實施舞伴技巧動作時,保護員站在舞伴的前方或後方以雙手扶 持其腰部或足部等的輔助動作。

(七)著地(Dismount)

在完成舞伴技巧動作時,準備離去的過程,用抬起、上拋或進入搖籃的方式。

(八)緊抱接法(Bear hug Catching)

保護員使用緊抱方式將著地的頂端隊員,在空中位置接住的方法。此法對頂端隊員的膝在著地之際有緩衝之效果。著地時若頂端隊員足與底層直立隊員肩同時高時,直使用此法。

(九)搖籃接法(Cradles Catching)

底層隊員和保護員構成一個籃形,將著地的頂端隊員,在空中位置接住的方法。著地時若頂端隊員的足,較直立姿勢底層隊員的肩位置高時,應使用此法。

(十)保護員位置分配圖:

(一)教練應擔任管理和督導之責,建立隊員資料,了解隊員身體健康狀況。

(二)教練應考量隊員之實力,循序漸進給予適當之教學與演出。

(三)教練應講解「安全規則」,並在安全的環境下,進行啦啦隊練習。

(四)不安全的環境下,教練不進行任何高難度技巧的練習和表演。

1.未使用安全之體操墊
2.混凝土、瀝青或其它堅硬未經覆蓋之地面。
3.場地的寬度和高度不夠
  (正式比賽高度必須8公尺以上)。
4. 凹凸不平或滑濕的地面。
5.空中或地面有障礙物。
6.陽光直射,影響視線。
7.有噪音的場,影響練習的注意力。
      

(五)教練不在現場的,隊員不施行任何有危險性或高難度技巧動作。

(六)任何不熟練或超出規定之高危險技巧動作,不可公開表演。

(七)任何技巧動作實施前,教練應授與隊員適當的保護要領,讓全體隊員先學好輔助及保護動作
,專心一致執行保護工作,在充份安全防護範圍下,再進行技巧動作練習。 

(八)教練應安排專任保護員,並做到眼到、手到、心到、以保護頂端隊員安全。

(九)教練應指導隊員在各項技巧練習或表演前後,做適當之暖身和伸展運動。

(十)教練應注意隊員在各項技巧練習或表演前後,給予隊員適當的休息,以免過度疲勞。

(十一)教練應關心隊員之練習狀況協助輔導,培養隊員團隊合作及樂觀進取之精神。

(十二)教練應指導隊員在練習、表演和比賽時,修剪指甲,禁止食用口香糖或穿戴任何飾品:包括耳環、手鐲、項錶、髮夾、戒指,也不宜穿著有口袋、頭套、滑性之衣料和軟鞋,至於防護用之護腕、護頸需用膠布固定貼於皮膚上。

(十三)教練應注意隊員實施技巧動作時,肢體受衝擊可能造成之扭傷或其他傷害。

(十四)教練應有一套緊急應變措施,處理練習或表演中發生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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