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領域及各學程每學期開課順序
(一)一般科目
類別:社會
學年
一
二
三
學期
1
2
3
4
5
6
歷史Ⅰ
(2)
地理Ⅰ
(2)
公民與 社會Ⅰ
公民與社會Ⅱ
→
公民與社會Ⅲ
公民與社會Ⅳ
公民與社會Ⅴ
歷史專題Ⅰ
歷史專題Ⅱ
歷史專題Ⅲ
歷史專題Ⅳ
應用地理Ⅰ
應用地理Ⅱ
應用地理Ⅲ
應用地理Ⅳ
備註:1.□表科目為必修;()內為學分數
科目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