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自行拍攝
聖母像
為甚麼聖母會叫無染原罪聖母,是因為天主教相信耶穌的母親瑪莉亞,在靈魂注入肉體時,及蒙受天主的特恩,使其免於原罪的玷染。
天主教神學家董思恩宣稱:「聖母無染原罪」並不意味著聖母瑪利亞無須獲得基督的救贖,而是在天主的特殊干預下,聖母瑪莉亞預先獲得基督的救贖。
在《天住教教理》中的第491條,也有如此的表述。天主教也認定聖母瑪莉亞是首位被救贖者。
「原罪」這個神學名詞由聖奧斯定而來,然而他的信仰內容更早即已在教會為嬰兒受洗之舉萌生。更加確切的說,由於教會信仰耶穌基督是全人類的唯一救主、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
聖母像的歷史:
在教父時期拉丁教父奧斯定認為:聖母雖無本罪,但仍受原罪的玷污。奧斯定的觀點被許多神學家採信,雖然當時也有人認為聖母無染原罪但影響不大。
十五世紀,方濟會會士開始提倡「聖母無染原罪」學說。
1439年方濟會會士成功使巴西里地方會議接納這個神學思想。
1472年曾擔任方濟會總會長的教宗西斯多四世出版神學著作《論聖母使胎,反對倫亞那一位聖衣會士的謬說》,「聖母無染原罪」學說。四年後,他又頒布《事既傑出》(Cum
Prae-excelsa)典章,批准敬禮無原罪聖母的日課,並且向參與該項敬禮的信徒頒發大赦。
1483年教宗西斯多四世頒布《太嚴重》(GraviNimis)典章,宣佈將宣稱「聖母有染原罪是異端」的人予以批評。
1567年,教宗庇護五世頒發《從一切困苦中》(Bulla
Ex Omnibus Afflictionibus)
詔書譴責杜柏依(Michael
du Bay)等人。杜柏依的罪狀之一,
就是他宣稱「除了耶穌,誰都玷染源罪,瑪麗亞也不例外」。此後的教宗,包括保祿五世、亞歷山大七世、亞歷山大八世…等都傾向聖母無染原罪。
1621年方濟會總會議決定奉無染原罪聖母為方濟會主保。當時「聖母無染原罪」尚未成為正式的教義。
1841年4月香港監牧區成立。同年6月主教座堂奠基,定名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當時「聖母無染原罪」仍未成為正式教義。
1854年12月8日教宗庇護九世發佈《莫可名言之天主》(Bulla
Ineffabilis Deus)通諭,正式宣告「聖母無染原罪」為「當信的道理」。自此,「聖母無染原罪」正式成為天主教教義的一部分。
1858年法國露德的一位鄉村女孩伯爾納德聲稱看到聖母顯現,並且聽到聖母自稱「始胎無玷者」。天主教會承認這個私人顯現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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