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祭者座位


圖片來源:自行拍攝

    主祭者座位(拉丁語:cathedra,源出古希臘語「καθ?δρα」;簡稱教座)是主祭者專用的座椅,是天主教和東正教實行訓導權威的象徵,而且在聖公宗和實行主教制的信義宗教會某程度仍然保有這種意義。拉丁文的「Cathedra」是指有手靠的椅子,原來是羅馬皇帝的象徵,在4世紀時候為基督教所模仿,故又可稱主教寶座。設有此座的教堂稱為座堂——地方教會的中心。

    主祭者座位較有名的有兩個:波多祿之座跟奧古斯丁之座。

波多祿之座

    在1657年由貝尼尼設計的《凱旋的伯多祿之座》(1666年完工,同一年裝上椅子)中的那一張了。早至8世紀,一張鑲上象牙、繪有海格力斯功業和十二星座的木椅被尊為聖伯多祿—耶穌基督的首徒、第一任教宗—的遺物。事實上,它是一張屬拜占庭時期、以金合歡木碎片圍以橡木框架,再以鐵帶加固,附有方便巡遊時運送的圈環的椅子。其來歷的一種說法是,此物原來是皇帝的御座,後來轉贈予教宗。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File:Cathedra_Petri.jpg)

奧古斯丁之座

    奧古斯丁之座是現存最古老、尚在使用的主教座位。它是由珀貝克或貝塞斯達的大理石製成,時為6世紀至12世紀之間,以第一任坎特伯里大主教坎特伯里的聖奧古斯丁命名。認為其更古老的學者認為它曾經是肯特王國國王加冕時的御座。座位所座落的坎特伯里座堂堅稱是托馬斯·貝克特朝聖地的遺物。自古以來,此座是坎特伯里大主教昇座禮的一部份:先在唱經台就任教區主教,然後在教區參議會會議室昇為名譽院牧,最後在奧古斯丁之座昇為全英格蘭首席主教—這也是座位唯一的用場。在其他場合主教用的是另一張椅子。

二、復活蠟燭

    復活蠟燭象徵每個人的成意是由基督而來的。大蠟燭象徵基督,祂燃燒自己、照亮他人,在黑暗中照亮他人應走的道路聖奧斯定把此象徵基督的蠟燭比坐在曠野裡領導以色列人的雲柱或火柱。

    最初這種迎光禮只是點燃燭光,以開始守夜禮。以後逐漸納入降福和祝聖蠟燭的禮節,以及在蠟燭上刻劃十字,希臘字的「開始」與「終結」,年代數月字,以及插乳香釘的禮節等。

    使人透過具體旳圖像、標記認識耶穌和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尤其是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犧牲。

    這支復活蠟燭可以說象徵基督的身份、使節,以及祂完成的救贖工程。

    祂是「世界之光」,照耀整個人類,在黑暗的世界放射愛的光輝。


圖片來源:自行拍攝

三、讀經台

    天主聖嚴的尊貴,要求教堂內有適合的位置來宣布聖言,並且在聖道禮中,讓信有的注意力自然集中其上

    一般而論,讀經台應是固定的,而不是簡單可移動的讀經架。

    讀經台的位置,應依照教堂的設計來安排,使信友異於目睹和聆聽聖秩人員和讀經員宣讀聖言。

    讀經、「答唱詠」和「逾越節佈道」(praeconiumpaschale)應在讀經台上宣告;也可在讀經台講到,和領念「信友禱詞」。讀經台的尊貴,要求只有服務聖言的輔禮人員,才能登上。

四、祭台


圖片來源:自行拍攝

    祭台就是主耶穌基督的餐桌,是感恩祭宴行動的中心,一切聖事禮儀都匯聚於此中心。

    祭台,感恩祭是教會生活的源泉和頂峰。因為我們的得救是靠耶穌被釘十字架,從他肋旁流出的血和水而得以聖化,在祭台上新的祭獻是以聖事的方式延續這祭獻直到基督再次來臨。因此,祭台就代表基督,所以就突出耶穌是新舊約教會的中心,是天人中保。

    祭台象徵的意義,“祭台”,顧名思義是祭獻天主的地方,拉丁文“altare”(由alta res合成)指一個高的地方或一個高台子,禮規通常要求祭台要高出地面幾個台階,可使人想到耶穌在加爾瓦略山十字架的祭獻。《彌撒經書總論》說,在祭台上“將十字架上的祭獻,以聖事的方式,活現在我們面前”。這句話也說明祭台上所舉行的彌撒聖祭並非新的祭獻,而是將十字架的祭獻“重現”在我們眼前。故此,舉行彌撒時,禮規要求在祭台上或祭台旁放置十字架。

    主的餐桌:這是祭台的另一名稱,在此“天主的子民被召前來在彌撒中分享主的聖筵”。在這裡我們分享主耶穌自晚餐廳給我們留下來的神糧-他的聖體、聖血。因此祭台不是普通的桌子。在它上面,使耶穌的最後晚餐臨現於我們之間。

    祭台的位置,教會只指出一個基本原則:“其位置應是真正的中心,使整個團體的注意力,自然地集中於此。實際上,須看聖堂內部整個空間結構、大小而定。主要在使所有信友能易於參禮:看到、聽到,有必要行動時,不受阻礙。

(一)初期教會到中世紀聖堂的祭台位置  

    宗徒時代及初期教會多在信友家中舉行感恩祭,聖堂是“家庭教堂”的型態。用以舉行聖祭的祭桌並不固定,視信友聚會團體大小而安放。直到以後羅馬皇帝領洗信教,才開始建築固定的敬天行禮的場所-聖堂。此聖堂的建築採取當時羅馬大殿Basilica的結構形式。祭台通常設置於大廳一端,祭台後面頂端為主禮主教座位。如此,祭台位於會眾與主禮及神職之間。此後,各地聖堂的建築,多少都受到此Basilica式聖堂的影響,祭台設置在聖堂的頂端(後殿)。後來有十字架型的聖堂,祭台被設置在十字交叉處;也有圓形聖堂(尤其東方教會聖堂),祭台就設置於拱形圓頂下面。此時期,主禮仍然可面向信友舉行聖祭。

(二)中世紀後祭台的位置  

    第十世紀時引進了祭台屏風,第十六世紀又開始另一習慣-將聖體櫃供奉在祭台上,因而舉行彌撒的方式必然轉為背向信友。而且祭台越來越靠近牆壁,祭台後面的屏風和聖體櫃在許多聖堂也發展成一種大於祭台的建築物,其中更有一些被公認為藝術珍品。加上祭台上擺置六支高大的蠟燭台,大慶節時更擺設許多鮮花(或假花),祭台反而成了這些“附屬物”的支架,失去其應有的“尊嚴”。禮儀革新前,大多數聖堂的祭台位置是靠近牆壁,並有或大或小的“附屬建築物”豎立在其後。信友參與彌撒時,所注意的除主禮者的背部外,就是祭台上的附屬品了。因此,祭台成為幾十年前禮儀運動革新的對象。

(三)梵二禮儀革新後的祭台  

    梵二大公會議召開之前,禮儀運動已逐漸展開,有些聖堂的祭台率先改變面貌,除去屏風之類的附屬品,以便麵向信友舉行神聖禮儀。梵二《禮儀憲章》及《彌撒經書總論》頒布後,新建聖堂的祭台不再有屏風之類的附加品出現,而一些舊有聖堂的祭台,在可能範圍內予以改建;或為了其藝術價值予以保留,而另建新祭台,以符合新禮儀的要求。

    梵二禮儀革新,為凸顯祭台的中心地位及其像徵,因此盡量單純化,非舉行禮儀所需的物品,不可置放在祭台上。依照新禮規,為舉行彌撒,祭台只需舖一層台佈,不必像以往需要鋪三層。十字架及蠟燭可放於祭台上,也可放在祭台近處。鮮花可放在祭台上合適處,但不可過多,以免祭台成了花架,如果可把鮮花放在祭台下或旁邊最好。主教在彌撒聖祭禮儀中,脫下小紅帽後,宜置放到其它地方。這些措施主要在使我們了解祭台的尊貴,並表達對祭台應有的敬重。因為祭台象徵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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