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
遠洋漁業,是指在離岸200海浬的經濟海域以外,或於公海上從事的海洋漁業。遠洋漁業的捕撈範圍涵蓋世界三大洋,通常以大型遠洋漁船為主,但除了公海是所有船隻都可通行並捕漁的海域外,世界沿海各國有12海浬的領海及經濟海域200海浬,使用鮪延繩釣、鰜鮪圍網、魷釣和秋刀魚棒受法等方法來進行捕撈作業,為了能夠增加漁獲捕撈海域範圍,以及遠洋漁船就近的補給與維修,於是透過政府與民間團體或私人的力量,與世界各國簽訂漁業合作條約,就可在條約規定內的範圍內製各國可許的海域內捕魚或增設漁業基地。漁業合作可分為以下三種型態:第一,政府對政府型態;第二,民間團體對政府型態;三者,民間團體對民間團體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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