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的由來
在西元三世紀末(約公元270年)時,當時的羅馬帝國皇帝古拉迪斯認為,沒有家累、沒有牽掛的男子才能夠全心為國征戰,所以為為了阻絕士兵們對家中年輕妻子的思慕,下令嚴格禁止遠赴外征戰的青年士兵成婚。
當時在羅馬有位虔誠的基督徒聖•瓦倫泰(St.
Valentine),他不遵從皇帝的禁令,私下為有情人證婚,因此迎得多數年青戀人們的敬愛,可是他最後也因為堅持自己的信念而慘遭斬首。人們為了感佩他勇敢殉道的精神,所以把對他勇敢殉道的精神,所以把對他的感謝和愛的教訓記在卡片上,相互交換。後來就衍生為男女雙方互贈情人節卡片的習慣。
在聖•瓦倫泰殉道後不久,羅馬帝國也改以基督教為國教,人們為了追悼這個壯烈淒美的故事,也為了歌頌堅持完美的愛情,就把二月十四日聖•瓦倫泰殉道的日子訂為情人節(St.
Valentine's Day)。到了二十世紀,這個盛行於歐洲的情人節習俗傳到了日本之後,搖身一變,成了女孩對男孩表示愛意的日子。1936年時,神戶的巧克力製造商MARZOFF開始提倡在情人節這天贈送巧克力。但是因為當時的社會男尊女卑的觀念十分強烈,因此接受度不高,難以普及。到了1950年,MARY'S巧克力公司想到一個特別為情人節設計巧克力的新點子,再加上業者的大力促銷,成功地把這個風氣推展開來。直到現在,情人節成了一個充滿羅曼蒂克氣氛的節日,人們藉由甜蜜的巧克力做為彼此傳遞愛意的最佳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