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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祭典 泰雅族 泰雅族的死亡分為善終及惡死兩類;凡在家中有親屬陪伴而死亡者為善終;在野外露天死亡或被害以及自殺、難產等皆屬惡死。 泰雅人在死者斷氣後,近親須立即為之梳髮、洗面、換穿盛裝、胸衣、戴首飾、耳飾、臂飾後,用一塊布舖在地上,將屍體從上移至地上,屈其手足於胸前做蹲距狀,然後用布條把屍體包起來,用帶緊縛。然後由男性近親在死者斷氣之床下掘一圓穴,深約五、六尺,足可豎放屍體,屍體的面多朝向河岸。然後將死者的蕃刀、煙斗等陪葬於墓穴內,然後蓋一石板,覆土於其上整平。 喪家在喪葬後半月或一個月後,邀請曾參加喪葬之親戚,至其家飲酒,主喪人及死者的配偶持酒赴野外,呼亡靈作祭並送亡靈赴靈界。送靈後即表示一切回復正常。若有惡死者,通常在發現死亡之處就地掩埋。喪葬完畢後,請巫師作禳祓祭以驅除惡靈。 賽夏族 賽夏族人認為衰老疾病死者為善終,橫死與戰死者為惡死。 橫死者須就地掩埋並舉火行祭,堆石於掩埋處以示禁忌。善死者在彌留之際,家人便須將之移至地上,因為死在床上是為惡死。垂死者置於地上後,家人為之洗浴,斷氣後為之易盛裝。然後將死者扶起來,兩腿曲於胸前,以布包起來。 家中女子煮新飯,將數粒飯塞於死者口中以為辭食,男子則出外尋覓埋葬地。男子們在野外適當處,掘深三、四尺之橫穴,將屍體抬至墓旁後,由最近親屬背向墓穴,以左足蹴屍入穴。屍身入穴後以面向東為吉,面向上或向西為兇。 屍身伸直橫臥穴中,以包屍體的布覆蓋之。將鹽巴灑在屍上,再覆以茅草,再覆蓋泥土,最後用短竿插於墓之四周 ,再以石塊圍砌即可。埋葬時同一氏族的人必須參加,死者生前的遺物,除武器外,一律陪葬。埋葬之第三日,家人蒸糯米飯,殺雞持往墓側祭亡魂,然後家人全體食分,翌日出獵,獵獲歸來共食後,即解除喪服。
布農族 布農族人認為死亡有善死、惡死。凡病死於家中為善死,死於非命則為惡死。善死者死後,家人將屍體移置地上,扶成坐勢,使股肱曲於前胸處,用藤帶或布袋縛之。於室內掘墓穴,深約四尺、直徑三尺,周圍以石板為壁,下葬時男性面向東,女性面向西。上面蓋以石板,之後填入泥土。惡死者,僅由首先發現者就地掩埋。
鄒族 鄒族死亡分善死及惡死兩種。善終者在彌留狀態時,須從床上移至房子中央的月桃席上並易盛裝。待其氣絕後,行曲肢葬。由同族男子挖掘墳墓,將屍體用番布包裹後埋葬,穴上蓋石板,掩土踏實,行屋內葬。
魯凱族 魯凱族的喪事處理和埋葬方式,都是依善死或惡死而各不相同。惡死者在處理程序上附帶有諸多禁忌,如於部落野外意外傷亡者,同部落之人需於獲知消息後立即於為埋葬之返家,而死者則有近親就地埋葬;夭折而亡者多只為長牙的嬰兒,由父母隨即埋葬;孕婦難產而亡者,尤被視為大凶事,僅由父母或配偶處理,其所留衣物及治喪者所服均應一概遠棄。 一般喪葬的處理方式是,由近親為其易盛裝,亦採用曲肢葬,並在室內埋葬,及揭開屋內地下石板掘墓而埋。
排灣族 排灣族人認為人死後靈魂變成死靈。死靈有善惡兩種,善死者為善靈,可歸大武山靈鄉成為祖靈;橫死、惡死者之靈魂變成惡靈,徘徊在死去之地而成為幽靈,向路過之人作祟,幼兒夭死者之靈返回太陽處,以便再次投生。 善死者之喪葬處理方式如下:
滿月驅靈祭。
卑南族 卑南族傳統喪葬儀式如下:
阿美族 阿美族病人臨終時,需由家人洗淨身體,易服裝。埋葬需於死亡當日或次日舉行,行室外葬,裝殮完畢,通知親友來參加葬禮。墳墓常在住屋北側。下葬後覆土於墓,以卵石排成圓形記號,時日一久,泥土下陷,不得修理,來往踐踏也不禁止。 葬禮完成後,喪家以鐵器一件,以鐵釘為象徵物,贈送每一助葬者做為答謝。埋葬完成後,當日舉行送靈祭儀,由巫師主持。 送靈的第二日,巫師為助葬的全體親屬穰祓除穢。當晚由巫師用陶罐將亡靈請回,迎到房屋中央,用芭蕉葉穰祓,以糕、酒、檳榔供奉祭祀,族人皆參加。 回靈禮第二天需出漁禮,也就是同族壯丁相率去捕魚打獵,老年者隨後前往。待有漁獲,便在河邊將魚分兩堆,一堆在河岸生火煮熟共食,一堆帶回喪家,由喪家煮魚答謝親友。此時親族各以穀草點火,攜帶葬禮時所接受的謝禮和鐵器歸去,葬禮全部告終。
雅美族 雅美族善死者臨終時,死者家屬及近親都會趕來。男人們到時,頭戴藤帽,身穿背甲,右手按著劍,左手執木槍,全身武裝,如上陣作戰狀,這是為了防禦死靈攻擊。他們集合於喪家內,辦理喪事。
第三天,一起舉行第三次告別死靈儀式。第三次告別做完,大家帶著水槍或魚網去海邊捕螃蟹或魚,當天烹煮。至此,幾天的喪事算是全部結束。
邵族 邵族的喪禮由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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