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以前,台灣府並未築城,直至雍正元年(1723)始以木柵圍城。
乾隆元年(1736),府城城門改以磚石建造;乾隆53年(1788),城垣亦由木柵改為三合土, 大南門(三級古蹟)亦在此時改建為今日的歇山重簷形式。大南門乃清代由府城通往鳳山縣
(今高雄、鳳山一帶)的要道,防務顯得特別重要。
道光16年(1836), 於城門外增建半月形的「甕城」,並安砲六門,遠比其他城門來得多。 內城城壁嵌有道光28年所立的示禁碑,上書『農商負販,車
牛往來,不許兵役勒索,特示』, 可想見當時吏治
情形。城門右前方建有一長庭,陳列61件清代碑碣
, 是台灣規模最大、最具盛名的
碑林,依碑文內容約可分為:紀功碑、 工程修建
碑、建築圖碑、捐題碑、墓道碑、示禁碑等,皆為
學術研究的珍貴史料, 值得細細端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