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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林家佔地三甲餘,建於清同治年間,其宅第分為「頂厝」、「下厝」及「萊園」三部份。頂厝包括景薰樓組群、蓉鏡齋、新厝、頤圃等;下厝包括草厝(即公媽廳)、宮保第、大花廳及二房厝等。

景薰樓組群為林家頂厝代表,是林奠國族支所居住,內外共三進,前後營建時間長達卅餘年,其中第二進為林獻堂邸。蓉鏡齋為紅瓦、土埆磚造三合院,作為提供私塾之用。新厝係林文鳳族支建築,包括尋芳園、孔雀寮、水池、花園等休憩空間。頤圃原為頂厝穀倉與客房,經林紀堂整理後遍植菊花,並起蓋二層洋樓。

宮保第為林家下厝代表,由林定邦族支居住,因林文察
戰死於漳州,清廷下詔封「太子少保」,其子林朝棟大
肆興宅,直至台灣割讓日本(西元1895年)前才完成,
宮保第為五進宅院,是台灣唯一之清代官邸。大花廳為
林家營建之公共宴會廳,俗稱大花廳,每有結婚、生日
喜事,必招聘戲團至此演戲。二房厝為林文明興築之宅
邸。

萊園係林允卿為娛親所闢建花園,仿老萊子娛親而稱萊
園,包括五桂樓、小習池、荔枝島、歌台(改為飛觴醉
月亭)、林氏祖墳及櫟社廿年紀念碑。

(摘自 文化資產 二級古蹟)
霧峰林家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