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高市樹德家商93年9月6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
高市樹德家商98年10月23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
高市樹德家商101年10月5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局九十三年七月二日高雄市教五字第0930019824號函。
(二)行政院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院台教字第0930030325號函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辦理,
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1.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2.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4.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
合相關資源。
5.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6.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7.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8.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二、目的:
(一)以實際行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的理念於全校校園。
(二)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三)檢視校園內實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狀況並評鑑實施成果,作為改進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之參考。
三、組織與編制:
本會置委員二十一人,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佔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由校長就本校具性別平等意識代表性者聘任之,委員任期一年,執行秘書由校長指派輔導主任擔任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架構圖如下:
四、工作執掌:
(一)性別平等教育處理小組
- 結合校園內外人力,成立「危機小組」巡查及處理校園內外可能危害之場所及事件。
- 明定校園兒少保護、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之危機處理流程。
- 依規定於知悉24小時內以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https://ecare.moi.gov.tw/index.jsp?css=2),或緊急事件以電話通報113。並同時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以受害者為中心處理受害教職員工員生之輔導轉介及追蹤措施。
- 將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防治相關規定納入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中。
(二)性別平等教育教學小組:
- 在教學研討會中,請各科任課教師秉持「性別平等教育」及「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防治教育」之精神,於教學活動中融入性別相關議題,協助學生重視及建立正確之觀念。
- 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內容應包括:
(1)兩性平等之教育(2)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3)正確性心理之建立(4)性侵害犯罪之認識(5)性侵害危機之處理(6)性侵害防範之技巧(7)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8)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9)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
- 課程與活動之設計不得因性別而有所差別待遇。
- 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
- 將相關議題融入各科教學研討會或教師研習中。
(三)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小組:
- 辦理教師、學生之相關研習活動。
-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性侵害防治教育」宣導與專題演講。
- 每學年度至少辦理四次學生宣導活動。
- 請輔導教師研討「性別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課程設計,並於生涯規劃課堂上實施。
- 受理教職員工生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防治之諮詢。
- 受理受性侵害教職員工生之輔導。
(四)性別平等校園空間規畫小組:
- 維護校園環境安全,排除容易發生危害之環境。檢視、改善並建立安全與無性別偏見之校園空間。如繪製校園僻暗處地圖,並公布讓全校師生知道。
- 加強校園巡查系統,定期剪裁繁茂樹叢枝葉,加強僻暗處照明設備,加強門禁管理。
(五)各小組於組織推動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參加。
五、會議:
(一)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
(二)學期中視實際需要召開臨時會議。
六、經費:擬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七、本會組織與職掌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